德国军官(他非让我叫他鲍曼)几乎每天都来看我,和我聊天。我除了不能出屋子基本上算自由。那个傻大个西尔维其实很可爱,他只会说那么几句英语,但是说话的时候表情很丰富,有的时候还会偷偷戏弄一下守在门口的日本人来调剂一下无聊的生活。
鲍曼喜欢和我聊文学,自从上次看见我看他家里的藏书(好吧其实不是他家,这本来是英国人的房子,日本人来了以后英国人跑掉了,日本人占领了房子,鲍曼来了以后又拨给他住)之后,经常和我说起那些家,得知我最爱的是简奥斯汀之后他耸了耸肩,表示这可能是女孩子的最爱,我说:“生活已经很残酷了,我为什么不喜欢那些美好一点的东西呢?”
他一脸惊喜:“你很有见解,南!”
德国人的舌头一面对汉语就不太灵,但是他坚持要叫我的名字而不是一个ldy解决,最后只好留给他一个好发音的单音节的“南”。
他发这个音的时候一般都很慢,好像在向我确定发音的正确性,声线的美好展露无遗。
不管怎么按着,心也总会凑趣般多跳两声。
我看了看窗外,上海的夏天,即便是地下室里阳光也还足,从不到一米高的窗子里倾泻下来,照满了我雪白的大床。
真亮,漂亮得我几乎忘记了南京的冬天。
再回过头看鲍曼,我已经平静下来,脸上的笑容优雅矜持。
有的时候鲍曼也和我玩一些游戏,比如纸牌之类,还经常叫上西尔维傻大个。西尔维就是看起来傻,但是玩得还不错,所以输的总是我。鲍曼有的时候会逗逗我,在我输的时候把脸颊伸出来意思要我香一口。连着被罚了三杯酒之后我实在是喝不下去了,就真的亲了他一下。他的脸颊皮肤很好,身上有好闻的味道,没有烟味,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男人的味道。幸亏酒已经让我的脸色红到了不能再红。
看我乖乖就范,西尔维也蠢蠢欲动,在他赢了的时候也把脸颊凑了过来。
结果鲍曼掰回他的脸,在我瞪大眼睛注视下自己在上面叭唧亲了一口,然后对我说:“你欠我一次。”
西尔维捂着脸,敢怒不敢言,低头抓牌,底下不动声色把凳子往我的方向挪了挪。
这可爱的家伙。
可是再去看气定神闲的鲍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滚烫的脸变得更烫了。
他把着我的手教我洗牌,其实他和我的身体之间有距离,但是因为太近,我甚至可以感觉得到他辐射出来的热量。两个人的空隙中间,稀少的空气都在沸腾。
他专注地看着我的手,教我洗牌。我不敢不看着自己的手,等他教我洗牌。他的手包裹住我的手,捏住我的手指,让纸牌从我的指尖滑下去,自然流畅,拍在桌子上有明快的节奏。
忽然一松,一凉,他负手站在我身边,要看我自己来,可是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他教我的动作要领,只能胡乱洗了两把,谁知他在旁边依旧耐心:“很好,很好,再练两遍,一定会很完美。你的手很美。”
我想是的,他已经把我的双手用牛奶泡了好几天了,现在它们白嫩白嫩,指甲粉红像花瓣,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它们真的长在我身上。我曾经表示疑惑:不是说在这样的战争年代,浪费食物是一种罪过吗?
鲍曼用手指抵住我的嘴唇,说:“嘘,西尔维不知道他喝进去的牛奶曾经作此用途。”
西尔维,有一个这样的长官,我为你默哀三秒钟。
一个星期过去了,鲍曼经常带着一身浓郁的脂粉味回来,然后一头扎进浴室。我听着水声哗哗,不愿意去想他到底在试图洗掉些什么痕迹。
他愿意给我吃的我就吃,他愿意给我床我就睡,他愿意陪我玩我就玩,他愿意杀了我我就把脑袋凑到枪口附近,仅此而已。
这段日子,已是奢侈。
她的体质让人惊喜。
是的,仅仅一个星期,她的脸色红润起来了,身材丰满起来了,一马平川的胸口也隆起了半颗水蜜桃大小的山丘。
虽然看起来还是有些若有若无,但是这让她的身体曲线看起来非常美丽。这真是个大惊喜!我以前觉得她骨骼太小不利于我的养肥计划,现在看来我那个时候真是思虑不周,让她看起来更大只也许更难,但是只要添上二两肉,她看起来就更女人更肉感。
我这才发现她其实不矮,头顶差不多到我的鼻尖,原来看起来太小,是太瘦的缘故。现在她站在那里,腰肢不盈一握,面庞小小,细眉细眼但是灵动楚楚,举止优雅姿态从容。
换作几年前,我是横看竖看看不出来好看的。但是现在,实在是没有比看见她这个样子更让人高兴的了。
这是一位多么神秘多么美丽的姑娘,她一定可以将我从如狼似虎的女人堆里拯救出来!我们的情报人员和我约定的期限已经马上就到了,那么,就是今天!
今天要求在街上逛一逛的时候,野田还好心建议我们换上便装。
既然你喜欢把我当傻瓜我也没什么意见,既然你觉得我是一刻也舍不得脱下那身笔挺的党卫军军装的花孔雀,我自然得按你设想的皱皱眉再接受你的建议。
我很年轻,但是我在战俘营里当“鸽子”的时候,你们还没打到中国来呢。
上海的好处,就是从来不缺乏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而且在中国人看来我们完全没有区别,这使化装改扮完全没有难度,只要不接触到外国人,换下那身行头,多少中国人再想招供也供不出来我们是谁,这也是我们美国来的特工选择这里当作交接处的原因。他不得不选择穿过太平洋绕远,因为从另一边到达德国要冒相当大的风险,而他手里的情报太重要了。
上海是个好地方,我的南是个好姑娘。我今天为她买了一罐猪油膏,一盒粉,我仔细闻了闻,确定只有淡淡的花香味之后心里很高兴;然后是眉笔,胭脂,口红。口红我本来还有些犹豫,在德国流行有一点偏暗的红色,但是那虽然美艳,却有些显老,和我的姑娘不配。她那么柔弱。我拿着几支口红,正准备一口气都买回去让她挨个儿试试看哪种颜色最好看,旁边的店员就开始建议:“要是送外室就桃红,送夫人就正红,送未婚的小姐倒是没什么讲究。”
其实他说的是中文,我不懂;这时候老板路过,把他赶走,还用中文训斥了他两句,然后来对我陪笑,说:“那个家伙年纪大了,什么都不懂,您想要什么问我就行。”
我说:“他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见我坚持,立刻翻译:“他说如果是送给情人,就选桃红色,送给太太,就选择正红色,送给未婚姑娘倒是什么颜色都可以。这是中国人的讲究,您不用在意。”
我倒是来了兴趣:“为什么?”
他哂笑:“哪有那么多的缘故,几百年传下来的而已,明媒正娶的妻子才有权利使用正红色,妾,”他看我不懂,解释道,“就是半个情人半个女佣,可以随便买卖的,没有权利使用正红色,不过一般也仅限于穿戴。”
我最后没有要其他颜色,选择了正红,给了店员一块大洋的小费,他感恩戴德直夸我顾家,把我夸成了天上有地下无的绝世好男人。
我也不答话,摸了摸硕大浑圆的假肚子,笑了笑,假胡子蹭在脸上痒痒的。
反正都是假的,给她最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