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笙自小就生了一副好容貌,他曾为此痛恨过,此乃祸水之容。黎越就是被这副容貌勾的三混丢了七魄。那年的黎越才20岁出头。
黎越家族势力庞大,走私贩毒一样不落,他是家中老幺,父亲对他的期望是读好书,并学以致用。将来回了香港帮他的两个兄长。
或者说,黎老根本未曾想过让黎越涉足黑道。黎越表面应承着,心底的小算盘还是打着的。他总得为自己谋点什么,否则回了香港老爷子两脚一蹬难保两个素难谋面的兄长翻脸不认人。
这个想法并非空穴来风。黑道常有听闻兄弟为争权夺势而反目成仇甚至兵戈相向的。黎越曾受过此等迫害,于是打定主意远离是非之地过他的自由生活。
但遗传这东西是非常奇妙的,黎越平素没什么兴趣爱好,但偏偏喜欢Sh_e击。他知父亲不爱他舞刀弄枪,于是私底下参加了Sh_e击俱乐部,闲来无事就瞒着管家躲了保镖们去练两手当解瘾。
黎越对感情上的事开窍的比较晚。他和他的两个兄长不同,无论从生活背景还是教育理念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他从小从衣着打扮到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绅士味儿,老管家把他的私生活事无巨细全都料理的一丝不苟妥妥当当,黎家的保镖又将黎越这位少爷与他身边所有人都隔了开来。
二十多年来,黎越的生活完全按照他父亲的意愿与期许,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的。他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妥,因为父亲喜欢。
而林笙的出现却打破了这份宁静。黎越初见林笙的时候,“Otherworldly air”这几个词突然蹦入他的脑袋瓜里,虽然当时林笙的左手正伸入珠宝展玻璃橱柜里。
黎越就那么玩味地看着他,并
带着研究的神色。他想,生的那么好的一张皮相,做这事太可惜。他几乎是不加思索地拉起林笙的手,这么大的动作引起了安保的注意,黎越淡然道:“这颗我买了。”
他指的正是林笙手中的钻石“寻觅”。
林笙有些恼怒,红着脸愤愤地瞪着黎越。黎越整了整他的黑色礼服,问:“我好奇的是,你是怎么打开那展柜的?”
黎越这话在林笙听来是讽刺。他顿时恼羞成怒,挥手对黎越就是一拳。黎越完全没打算和他一般见识,倒是他那群忠心耿耿的保镖一拥而上,将林笙按倒在地。林笙挣扎,喊:“放开我!”
黎越挥挥手,保镖退一边。黎越蹲下身,将手中的钻石放林笙眼前,神情霸道,问:“想要这个?眼光真不俗。可惜这东西现在开始是我的。”
林笙痛恨二世祖,他们仗势欺人,终日游手好闲且不识民间疾苦,他倔犟地不肯就范,哼了一声站起身。
黎越见他一身狼狈忍不住笑了,怜爱之心油然而生。“喂,拿去!”他将钻石扔给对方,钻石在空中划出一道银色的抛物线,然后落入满脸错愕的林笙手中。
林笙躺在床上,梨形钻石在灯光下闪着绚丽的色彩,犹如无数棱镜拼接而成的泪珠。这颗巨钻据说价值不菲。关于它的传说更层出不穷,它辗转于欧洲各国最后出现在今天上流社会的珠宝展上,很多人对它趋之若鹜。
黎越合上文件夹,手指敲着紫檀木桌面,他问:“你确定就是他?是个律师?”
“千真万确。但您也知,做他们这行的,能查到这些已属不易。这些人中多数人都有多重身份,Ed Lam是他活跃于伦敦的常用名——他们往往喜欢独来独往,事情败露了就换个身份和环境。警方也拿他们无能为力。”
黎越微笑:“Dave,谢谢你,剩下的佣金我会打你账户上的。不送。”
几天后林笙收到被退回的钻石,买主表示不敢买,佣金可放弃,以后无须联络。林笙意味深长地看了眼钻石,心中现出一张人脸——黎越。
林笙觉得自己生活受制行动受限,进出都有人监视害的他的“生意”冷清不少。做他们这行的最忌讳形踪暴露。他合上教科书疾步走出校园返回公寓。
一辆悍马照例停在林笙公寓门口,车上的人关掉发动机并将车窗摇下一半,假装看报。
林笙料定这人不是警方。林笙作为艺术品盗窃者,在行内有一定知名度,对于反跟踪技术自然不在话下。他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然后走到窗口,车内人狼狈地拿起报纸遮住大半张脸。他冷哼,拿起电话报了警。
黎越无奈地看了眼手下,黑色西装白色衬衫,领口的温莎结和他那一丝不乱光可鉴人的头发把他称的老成起来。他拿着签名笔的手青筋已暴起:“被他发现了?还被抓去警局问话了?”
手下有些难堪,他点头,答:“他让我转告您,无论你是谁,都像个缩头乌Gui。”
黎越震愣了一下,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好啊,那我就去会会他。”
圣保罗大教堂西南角的钟楼里,站着两个人。一人靠墙一人坐地。林笙看了眼坐地上的黎越,他不是不知道他是谁。那么出名的黎家,即使远在英国的这个小儿子也时常出现在八卦娱乐新闻里,内容不外乎是其为人正派,举止优雅,与家族作风格格不入等。
黎越其实对林笙还是非常有好感的,无论是哪种感情,他的初衷是让林笙能走近自己,至少不是这样的。。。剑拔弩张。他巴巴地看着一脸警惕的林笙,腹稿打了半天才开口Y_u安抚:“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林笙挑眉。
黎越心中对自己抽了个嘴巴,他起身走向林笙,对方退了几步。他只能收住脚步。“真的。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林笙站在Yin影中,灯光打在黎越脸上,他态度诚恳,表情真挚,压根和黎家少爷的形象联系不到一块儿,也和舆论中早熟稳重的形
象有所出入。
早前珠宝展上两人的正面交风让林笙猜不透他的动机,前几天黑市传来的谣言又让他对黎越有所顾忌。现在他说想交朋友,他觉得有点滑稽。
黎越见他沉默,当是默许了,他转身看着伦敦的夜色,说:“我,二十年来还没又过朋友。你是第一个。”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人,伸手握住对方的手将两人的距离再次拉近了,也许寂寞也许情动,迷蒙的夜色中,黎越觉得这个男人生动地像一副油画,只可远观,又清雅地像一株幽兰,无法荼毒。两人站在夜色中,微风吹醒了黎越心底久眠着的感情,他见林笙没了之前的排斥,低头,将自己两片滚烫的双唇覆上他的。
那是他的初吻,舌尖抵着舌尖,小心翼翼地吸允着对方的唇舌,仿佛那才是无价之宝。他的吻生涩却满腔真情。林笙情动,双手抱着他的腰,回应着他。
两颗孤独的心悄悄靠拢。
“或许你会说我疯了,我们才第二次见面。”黎越轻啄他的唇,意犹未尽,“我想我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
林笙诧异,心中有一块地方悄悄塌陷了。除了盗窃,说实话,林笙还没真正思索过自己的未来。包括爱情。